一、每年代表本单位与学校签订《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承包合同书》,按责任要求负责本单位的计生目标管理工作。
二、负责贯彻落实和宣传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制度工作(每年至少安排一次);制定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。
三、负责检查督促本单位计划生育委员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;如实出具本单位教职工婚育情况证明信。
四、负责本单位学生、合同工、房屋出租(借)人等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,并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。
五、制定措施,规范管理,杜绝政策外怀孕、生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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